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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四○年代流行的歌曲,飘散在这宽广的歌厅内。

 远眺歌厅的四周,红色丝绒包裹着木板隔成的墙壁,看起来既辉煌,又带着年华老去的落寞,教人不感慨。

 再看看前方的舞台。

 宽阔的舞台上,乐队的成员正卖力使手中的乐器,吹奏出轻快的音乐。尤其是小喇叭的部分,更是吹奏得不亦乐乎,而台上穿着复古式旗袍的歌手,亦踩着轻快的脚步,挥动着披在旗袍外的苏丝巾,手持麦克风高唱──

 “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丽,长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拌手以恍若四○年代普遍流行的高亢嗓音,唱出属于这个年代的歌曲。只见台下的观众听得如疑如醉,险些落泪。

 台下的这些观众,多半是退休了的老兵,或是曾经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其中虽不乏喜爱三、四○年代歌曲的听众,但大致来说,仍以这些人为主。尤其是丧偶又没地方消磨时间的老兵,最喜欢挑午夜时分泡在这种地方。一来可以杀时间,二来可以排遣寂寞,帮助他们度过漫漫长夜。

 唔,普遍来说,他们喜欢来听红包场的,尤其又碰到他们喜爱的歌手,听到昂之处,还会一起唱和呢!

 “心的誓约,心的情意,圣洁的光辉照大地…”

 你瞧,台下此刻不正响起一阵唱和的声音,鼓动台上的歌手更加卖力?

 “心的誓约,心的情意,圣洁的光辉照大地!”

 年华已逝的老兵们,彷佛想和台上的歌手订定盟约似地,扯开嗓子大唱。容光焕发的模样,让人不替他们担心会不会就这么一声不响倒下来。

 所幸,这一票观众都是老战友了。除了在战场上合作,换到红包场一样友谊坚强,手牵手、心连心地度过心脏病发的危机,个个听得眉开眼笑,频给红包。

 台上的歌手,一边唱接下来的段落,一边走下舞台,接受一直递过来的红包。这家红包歌厅的营业时间从下午三点到凌晨两点,她负责唱最后一场,自然是唱得特别用力,也为自己赚得不少红包。

 “给你,莉璇。”

 “来,红包。”

 台下的观众争先恐后的拿出红包,进歌手的手里。歌手点点头,一面唱歌,一面不忘感谢,然后从容的走回舞台上,握紧手中的麦克风,准备和台下的观众一起昂首高唱──

 “玫瑰、玫瑰,我、爱、你!”

 掌声落下,台下老兵的眼泪也跟着簌簌落下。不愧是他们心中的女神,人长得俏不说,歌也唱得好,活是他们那个年代最红的歌星──周璇再世,声音也那么甜美。

 “谢谢各位的捧场,今天的节目到此为止,再见。”凌晨两点,红包歌厅高挂起免战牌,通知底下的观众,明请早。他们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临行前还回眸偷瞄他们心中的女神呢!

 只见女神脸上挂着笑,一只手扶住披肩,另一只手跟他们挥手道别。圣洁的模样,就像刚刚歌词说的那样;照大地。

 “我们明天再来!”

 这些个死忠的观众,互相约定明天见,便一个一个鱼贯地走出歌厅。台上的歌手一瞧见人都走光了,马上放下手,舒了一口气,完全不复方才圣洁的模样。

 “莉璇小姐。”

 名叫莉璇的歌手,才刚能一口气,就被一道热情洋溢的声音吓着,差一点尖叫。

 “马、马伯伯。”莉璇惊魂未定地对着叫住她的男人微笑,笑容有些勉强。

 但见姓马的伯伯,不,是姓马的老帅哥,用五指梳梳凌乱的发丝,梳完了后又甩一下头的对着莉璇说。

 “别叫我马伯伯,叫我马大哥就行了。”他自以为很有魅力地微笑。

 莉璇见状也跟着微笑,但看起来比较像是苦笑,甚至可以说是哀嚎。

 妈妈咪呀!

 她偷偷瞄时间。

 拌厅收工后她还有另一样工作待做,可没空陪这不认老的青春欧吉桑瞎耗,偏偏他又是重要的客人,得罪不得。

 “马、马大哥有事找我?”莉璇努力保持微笑,一边计划怎么速战速决。另一头的工作要是给迟到了,那么她的广播节目就得开天窗了。

 没错,这正是她的另一个身分;电台的DJ。她的节目安排在午夜三点到五点之间,其中并开放半个小时接受听众alli。而从红包场到电台之间大约需费二十分钟的车程,因此她通常是一收工,妆卸一卸、衣服换一换就跑,根本没有时间留下来跟客人蘑菇。

 然则非常不幸地,今天正巧遇见了一位罗唆的客人。害得莉璇──呃,应该说是田心才对,没办法像以往那样顺利身,只能抿着一张嘴,像具木偶般微笑。

 青春欧吉桑却被她这始终不曾掉过的微笑击退好几步,差一步阵亡。

 “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想找你聊天。”马老帅哥再一次梳理他那头发,似乎对他这个造型很满意。

 田心痛苦地动面部神经。虽说她是主持午夜节目,难得访问嘉宾。但记忆中她曾访问过某个摇宾团体,其中一个团员的发型跟他很像,甚至还比他好看。

 “谢谢马大哥如此看得起我,想跟我聊天。”她尽可能应付。“但是夜深了,我想要早点回家,恐怕无法与马大哥多谈。”再谈下去,她的另一份工作就要没啦!

 “莉璇与家人同住?”听见她要回家,青春欧吉桑的眼睛瞬间升起亮光,一副要跟着她回去的模样。

 “不,我一个人住。”她吓得连忙摇手,怕他真的付诸行动。

 “你一个人待在台北工作?”

 “呃,对…”她吐吐。

 “真辛苦。”青春欧吉桑的口气充怜惜。“要不我跟你父母联络一下,说我会──”

 “不!”田心连忙出口阻止他。“不必跟我父母联络,因为…因为…因为我是孤儿!”

 上帝请原谅她说谎,她在红包场驻唱的事是秘密,除了她的好朋友丽丽之外,没有人知道。

 “原来…原来你是孤儿,真可怜。”青春欧吉桑的语调中有着浓浓的不舍,听得田心更生罪恶感,直喊爸妈原谅我。

 她岂止不是孤儿,她还跟她父母住在一起,所以更不能让他打电话,免得穿帮。

 “这么说来,你都是一个人孤军奋斗。”青春欧吉桑越发感慨。“像你这么柔弱的女孩,实在应该找一个人照顾你一辈子才对。”

 青春欧吉桑越说越激动,大有自动报名之势,看得田心胆战心惊,而且她也没有时间。

 “我该走了。”再不走,就要迟到了。“感谢马大哥的关心,我们改天再聊。”

 田心话一丢,脚跟一转,便提着裙摆赶场去。反倒是不认老的青春欧吉桑还瞪着她柔美的背影发呆,半天说不出话来。

 人长得美,子又好,声音又很像周璇。

 青春欧吉桑不回想起少年时,每当看见周璇的照片,都会产生一股强烈保护她的冲动,而这股冲动一直延续到今天,延续到田心的身上。

 莉璇实在太可爱了。

 不知道田心真名的他,始终只晓得她的艺名。

 她外表柔弱,但内心其实相当坚强,最重要的是,她是个孤儿,他有义务保护她!

 青春欧吉桑当场下定决心,保护她到底。

 青春欧吉桑保护田心的方式很奇怪,他不是花大钱去请保镳,而是选择在半夜敲他儿子的门。

 “妈的!”

 被电铃声吵醒的马伦,转身用棉被裹住自己,就是不肯下应门。

 “叮当叮当叮当!”

 偏偏门外的访客,耐出奇得好,打定主意就算按到门铃爆掉,也非要对方开门不可。

 他投降。

 “一定又是老头。”马伦一边下,一边找到睡袍披上,子诩是诅咒的话。

 他穿越楼上的起居室,接着下楼穿越宽广的客厅,最后才摸到大门的门把。

 “你最好是有正经事才来找我。”凶残的打开门,面对一张笑得如同白疑的面孔,门外的访客果然是马伦口中的“老头”──他的父亲。

 “晚安,伦儿。”马伦的父亲,也就是不久前纠田心的青春欧吉桑,带着愉快的笑容走进独生子的住所,边走边哼小调。

 马伦直直地看着他父亲走进来,又直直地看着他父亲用手指拨开自己额前那撮发,眼中的温度霎时下降好几度。

 “你什么时候去染了那头金发?”马伦忿忿地甩上门,抱质问他父亲,冰冷的眼光几乎要将他父亲瞪成冰柱。

 “今天早上。”青春欧吉桑显然已经很习惯他儿子的态度,自我解冻的能力也不差。

 “好看吗?”他又补问一句,差点没把他儿子气到吐血。

 “不伦不类,难看得要命。”这句话是从马伦牙里挤出来的,其实他此刻最想做的事,是杀了他老头。

 “你真杀风景,伦儿。”青春欧吉桑深受打击。“我走在路上,还有好多人一直看着我,怎么说难看呢?”真没审美眼光。

 “他们当然要看你。”马伦不客气的戳破他父亲的秋大梦。“难得有一头七十岁的金老狮王在街头晃来晃去,你说他们看不看?”也不想想自己什么年纪,还硬要跟人家假装是年轻人,笑话。

 “我才六十九岁,伦儿,别把我说老了,我还很年轻。”还有体力去夜店跳迪斯可。

 “不许叫我的小名。”马伦简直快咬断牙。“七十岁虽然不算太老,但也绝对称不上年轻,别笑掉人家的大牙。”

 “不会的,伦儿,大家都承认我很年轻,不会笑掉他们大牙的。”青春欧吉桑轻易将这个话题挥开。

 “随便你怎么说。”马伦怀疑他父亲口中的“他们”会不会就是那些把他当稀有动物看的路人。

 “这么晚了,你到底来干什么?”马伦决定速战速决,省得被他老爸活活气死。

 “才四点,不晚啦!”青春欧吉桑挥挥手。“我刚刚才去过红包场听歌,那儿有个歌手叫莉璇,歌唱得真好。”

 语锋一转,青春欧吉桑立即将话题带到马伦最害怕的上头去,马伦赶紧又转回来。

 “别跟我罗唆那些七八糟又无意义的事,我明天还要上班。”他知道他父亲热衷跑红包场,但不想听他那些废话。

 “你真可怜,伦儿。”青春欧吉桑摇头。“难道你的人生除了工作以外,就没有别的事了吗?”

 人生多美好,除了工作,还有艺术,还有音乐,还有灿烂的阳光…

 “很抱歉,没有。”马伦冷冷打散他父亲一地阳光。“为了收拾你丢给我的烂摊子,我已经三年没有忙过自己的事,更别提过正常的生活。”经常受到他騒扰。

 “可是伦儿,这一年来,公司的状况不是大有改善,我听说还出现不少盈余。”青春欧吉桑不懂他儿子在抱怨什么。

 “在我几乎睡公司、吃公司的情况下,是的,公司的状况的确是有改善,但我明天还是要上班。”所以早滚早好。

 “既然公司的情况已有改善,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公司…”

 “因、为、”马伦一个字一个字地打断他父亲。“我还要赚钱供你挥霍,赚钱供你去红包场,赚钱供你去听那个叫莉璇的女人唱歌!”

 “别吼我,儿子。你的生活我也曾经历过,那时我也没对你吼。”青春欧吉桑皱眉抗议他儿子不礼貌的行为,马伦顿时安静下来。

 “想当初我也和你一样守在公司,每天拚命工作,赚钱让你在美国念书。在台湾帮你买好房子,买好车子。为了你的将来着想,我甚至还多开了几家分公司,因而忙得没有空女朋友。”

 青春欧吉桑这不是在抱怨,而是事实。当初他就像他儿子一样拚命,想给他的独子一个没有后顾之忧的未来,结果因为太拚了,松懈以后反而成为一个老败家子。

 但相对于马伦来说,这就是抱怨。诚如他父亲所言,他今天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父亲给他的。这栋房子、双B的车子,都是他父亲用血汗为他预备的,所以他才能一直过着公子哥儿的生活。

 但他父亲加诸在他身上的恩惠,马伦其实已经还清。三年前他被紧急从美国徵召回国,接手当时岌岌可危的事业,过了足足三年没没夜的生活,才把公司从破产边缘救回来,直至今的小有盈余。

 即使如此,他还是亏欠他父亲,亏欠他父亲在他身上虚耗的光

 “我又没叫你不要女朋友,是你自己不愿意续弦的。”马伦其实感谢他父亲,只是拉不下脸好声说话。

 青春欧吉桑一点都不在意。

 “我知道,伦儿。”青春欧吉桑吹起口哨。“但是现在我改变心意,决定梅开二度,结婚!”

 “你要跟谁结婚?”马伦用怀疑的眼光打量他父亲,担心他的脑筋是不是秀逗了。

 “跟莉璇。”青春欧吉桑很得意的宣布。

 “谁?”他有没有听错。“你说跟谁?”

 “莉璇,我的小黄莺。”青春欧吉桑笑得合不拢嘴。“你知道她的声音很像周璇吗?活就是她的化身。”声音有如黄莺出谷,真个是美极了。

 青春欧吉桑拚命的点头,而马伦已经惊讶到不会说话。

 老金狮王…不,是他的父亲要续弦,而且对象还是一个歌女。

 “这位阿姨多大年纪?”镇定下来后马伦问,认定唱红包场的歌手都是徐娘半老,有一定年纪。

 没想到事实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儿。

 “大概二十多岁。”青春欧吉桑比出V字形手势。“才二十几岁歌就唱得那么好,尤其是结尾那首‘玫瑰、玫瑰我爱你’,更是把姚莉的味道都唱出来。难怪她的艺名叫莉璇,根本是姚莉和周璇的综合体嘛──”

 “停,老头。”马伦举高手阻止他父亲的业余评论。“你刚刚说她几岁来着?”

 他怕他听错,最好再问一遍。

 “二十几岁。”青春欧吉桑一头雾水。

 “你要跟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子结婚?”马伦才放松的牙又咬起来。

 “嗯。”青春欧吉桑点头。“有什么不对吗?”脸色干嘛那么难看。

 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对他的父亲为什么老是搞不清楚状况呢?他一个七十岁的老头,要去啃二十几岁的草,还问他这个做儿子的有什么不对?天理何在!

 “什么都不对。”马伦额冒青筋的告诉他父亲实话。“你已经七十岁了,不该妄想去娶一个二十几岁的小女孩。”不下去。

 “胡说,什么七十岁,我才六十九。”莫要把他说老。“再说莉璇也确实需要人照顾。年纪轻轻,就成了孤儿,真是可怜…”

 “被你看上才可怜,她到底知不知道你缺一筋?”缺乏正常人的神经。

 “我的心脏是不好,也有些关节炎。可在自律神经方面,还算不错…”

 “谁管你的自律神经好不好了,老头。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你要续弦的问题。”马伦火大地打断他父亲的自言自语,怀疑他跟他装傻。

 “你不赞成我续弦?”青春欧吉桑没想到他儿子会反对。

 “不,我赞成你续弦,但是不赞成你和那个叫莉璇的女孩结婚。”马伦说明他的立场。

 “为什么你反对莉璇?”青春欧吉桑看得出来他对莉璇有意见,因而追问他儿子。

 “因为我怀疑她是贪图我们家的财产,才答应跟你交往。”马伦毫不客气的指出他的疑虑。

 虽说马家已经不如昔日,但还是很有看头。光是贸易公司就开了两家,另外还有一间工厂,和三家火锅店。此外还投资了不少股票和房地产,虽说市值已大不如前,但几亿元还是有的。

 总而言之,马家虽不算巨富,却购得上是中上家庭,尤其对于一个无家无业的孤女来说,更具有致命的吸引力…

 “你又没见过莉璇,怎么就一口咬定,她是贪图我们家的财产?”青春欧吉桑的意见显然和马伦不同,也比较客观。

 马伦霎时无话可说,只得瞪着他父亲。

 “不是我要说你,伦儿。你的心太狭窄,对人永远存着怀疑之心,这点要改。”青春欧吉桑对他儿子说教,要他儿子襟放宽一些。

 “像老爸,”说到这,青春欧吉桑又抬起手拨拨他那头刺眼的金发,看得马伦更加不

 “像老爸,就觉得世界上没有坏人。顶多只是因为一时糊涂,受到引,才会铸下大错。可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给人家机会,这样社会只会越搞越糟,世界和平永远不会有来到的一天,你说对不对?”

 青春欧吉桑反问马伦,马伦除了瞪他之外还是瞪他,不晓得如何才能把现实的因子,灌入到他的身上。

 这个世界上,当然有坏人了,废话!他之前之所以会那么惨,都是因为他太容易相信别人、原谅别人,才会沦落到公款被卷、货物被搬,差点连办公室的椅子都被会计部主任偷偷卖掉的地步。要不是他及时回国抢救他的公司,恐怕早连椅子都没得坐,还在跟他谈论什么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类的废话?

 “我晓得了。明天晚上我就跟你去会会那位莉璇小姐,看她是否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可怜。”懒得再跟他父亲讨论世界和不和平的问题,马伦干脆用实质的回馈,堵住他父亲之后的长篇大论。

 “你真的要去看莉璇?”青春欧吉桑有些惊讶。“你若真的去的话,千万记得摆出好脸色。不要一副前去踢馆的模样,我怕你会吓坏她…”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赶紧回去。”马伦一面点头,一面请他父亲离开。“我会摆出好脸色,现在你赶紧回家睡觉,我明天还要上班。”

 “但是…”

 “快点回去睡觉!”

 啪!用力地关上门,上锁,马伦转头盯着墙上的挂钟看。

 凌晨四点半,他已经被他父亲干扰了整整半个钟头。

 …真烦!

 重重地叹口气,拖着沈重的脚步坐回沙发,马伦的脑子产生片刻空白。

 一个七十岁的老头跑去染金发,还说要娶二十几岁的小女孩,真不知他是造了什么孽,才会有这样的父亲…

 听广播吧!

 拿起桌上的遥控器,马伦打开组合式音响,将音嫌讪在广播的位置。

 他按动按钮,微调广播的频率,不一会儿,便找到他最喜欢的频道。

 “晚安,各位听众。”

 低沈慵懒的女声,瞬间透过喇叭,在宽阔的客厅里面。

 “现在是凌晨四点三十五分,不知道各位听众对于今天的节目,还觉得满意吗?再过二十五分钟,节目就要结束了。希望各位听众多多来电或是传真,给我们节目宝贵的意见。最后,为大家播放一连串爵士音乐。我是锺情,谢谢大家的收听,我们明天空中再见。”

 接着,主持人慵懒的声音隐去,更换上爵士音乐。

 马伦有些懊恼地闭上眼睛,多少遗憾自己的动作太慢,竟只来得及听她向他道别。

 事实上,锺情是他最喜欢的电台DJ。过去他时常工作到午夜,每次觉得困或是无聊的时候,都会听她的节目。她的声音低沈而慵懒,带有一丝淡淡的挑逗,相当对他的味。

 算了,去睡觉吧,明天还要去见他父亲的小黄莺呢!

 一想起那个叫莉璇的女孩,马伦箍紧的眉头迟迟无法舒展,总觉得她必定是贪图他家的财产。

 凌晨一点五十分,红包歌厅正上演最后一场秀。

 身穿金色旗袍,肩披黑色苏披肩。台上毫无例外又是由歌厅最红的歌手轴,唱的还是四○年代流行的歌曲。

 “同是天涯沦落人,到处飘零,何必一见便锺情,火热水也深…”

 台上的田心,用着那同样细致的嗓音,唱出大时代男女的无奈。这首由庄宏谱曲,栋荪作词,逸演唱的抒情歌曲,道尽了那种在战火下,造化人给爱情带来伤害的创痛。

 “同是天涯沦落人,到处飘零,虽有怀不了情,忍泪两离分!”

 唱到段落的结尾处,台下有不少老兵的眼泪也跟着落下。遥想当年,他们也像歌曲中的男女主人翁那样地充无奈,不得不在战火下牺牲他们的亲情、爱情,因此特别能体会这首歌的辛酸。

 台下观众纷纷掏出预先准备好的红包,准备待会儿进田心的手里,这场面看在马伦的眼里只有一个想法──真好赚。

 抬起一双严峻的眼,马伦此刻的脸色,想必也和他的眼神差不多冷酷,吓得台上的田心差一点不敢下台拿红包。

 真恐怖,坐在那个青春欧吉桑身旁的男人究竟是谁?看她的眼光像仇人似的。

 田心额头一面冒汗,一面硬着头皮下台收红包。她每收一个红包,就点一下头表示感谢,好不容易收到马伦这边,一首歌也快唱完了。

 “多一重的牵惹,多一层的烦闷,恨造化在作,偏将那情丝身。”田心如泣如诉的唱腔,倾出那个时代独有的韵味儿。

 青春欧吉桑毫不犹豫地把装有千元大钞的红包给她。马伦也顺手给了她一个红包,里面只装了一块钱。

 田心瞪大眼睛地看着那只明显轻盈的红包袋,握到她手上,就连他的笑容,都比这个红包重。

 “待会儿见,莉璇小姐。”他的笑容,非常沈重,似乎她哪里惹到他似地不快。

 田心汗浃背的转身走回舞台,想不起什么时候招惹到这号人物。平心而论,他人是长得不错,还英俊的。可他脸上的表情,却鸷得跟撒旦没两样,破坏整体的美感。

 “同是天涯沦落人,到处飘零,虽有怀不了情,忍泪两离分!”

 田心唱完最后一句后马上收起麦克风,准备开溜。昨天她差点迟到,今天非提早几分钟到电台不行,免得又挨组长刮,骂她不懂得敬业。

 “莉璇。”

 她才刚把麦克风交给歌厅工作人员,她的身后绝无仅有又传出青春欧吉桑充朝气的声音,害她不得不转身应付一下。

 “马、马大哥。”田心在心里暗暗叫苦,昨天她就是因为他才差点迟到的,可别又再来一次。

 “你今天晚上的歌唱得真好,尤其是最后这首‘同是天涯沦落人’,更是说中了我的心事,让我遥想起当年。”青春欧吉桑想来也是感情充沛之人,才说不到两三句,眼泪就哗啦啦的掉下。

 马伦马上不耐烦地将他父亲推开,用着更不耐烦的语气,对田心自我介绍。

 “我叫马伦,是这个糟老头的儿子。”他伸出手,感觉上很有礼貌,但田心一点也不想跟他握手。

 “我叫莉璇。”她勉强把手放进他的掌中,有礼的寒暄。

 马伦锐利的眼光,瞬间有如X光似地扫过她的全身上下,让她很不习惯。

 “大名如雷贯耳。”他一面打量她,一面冷笑。“就像姚莉和周璇的综合体,不是吗?”

 “马先生知道她们?”田心十分惊讶地看着马伦,他看起来不像是会听老歌的那种人。

 “四○年代的红歌星,我当然知道。”马伦点头。“我还知道你的声音很像周璇,一样都是尖尖细细的。”符合那个时代的流行。

 “没想到马先生也对四○年代那么了解,改天再向你讨教。”想起组长那张不悦的脸,田心直想身。“很荣幸认识你,马先生。时间已晚,我得走了──”

 “请留步,莉璇小姐。”马伦赶忙叫住她。“我听我父亲说,你是个孤女?”

 马伦突来的问句,迫使田心刚跨出的脚步不得不收回来,嘴上挂着僵硬的笑容。

 “是、是的,马先生。我、我是个孤女…”天啊,她又扯谎了…

 “孤女…好藉口。”他若有所思的点头。“既是孤女,那么你一定一个人住喽?”

 马伦忽又抬起头,抛给她这个问题,眼中闪烁着天才晓得什么意思的讯号。

 “我的确是一个人住在一间小套房…”她好想流泪…

 “难怪我父亲会担心你的安危”他忽地冷笑。“就这么决定吧!今天晚上,由我送你回家。”

 “什么!”田心吓得从自责中清醒。

 “我在请你给我这份荣幸让我护送你回家,免得我父亲担心你单独一个人回家危险,我对他才有所代。”

 马伦外表客客气气,举手投足间都是文明的气息,唯独那恻的眼神,充了杀戮之气,教人不寒而栗。

 “我想还是不用了,不必麻烦…”她虽不知道她哪里惹到他,还是快溜为妙…

 “我坚持。”想逃?没那么简单。“我坚持我一定得送你回家,我想父亲一定也是这么认为。”

 马伦十分有把握他那过度天真的父亲一定会点头。青春欧吉桑果真点头如捣蒜,举双手双脚赞成他儿子的意见。

 “对啊,莉璇。伦儿说得对,还是由他送你回去比较妥当,我也比较安心。”

 必要时刻,父子的炮火还是一致对外。虽然个人所持理由不同,但方向还是一致,目标是可怜的田心。

 “那、那就麻烦你了。”田心表面上微笑,其实内心在狂吼。天啊,救救她吧!她三点还得准时上节目,她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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