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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宋耀恢复正常的警官生涯。

 梦雨涵离开以后,他还是变成原来的“宋太监”没有和任何“雌动物”交往,连胡晓红,他好似都忘了有这号女人的存在。

 日子一天一天的流逝…

 胡晓红,依然痴心等待着。

 三年后。

 宋耀在这段日子里,屡次缔造佳绩,尤其是成功缉拿绑架楚扬集团方楚的歹徒—陈宏庆,使他的威名一夕跃升,成为警界最炙手可热的人物,连警政署长都亲自颁奖赞许。

 但这些对宋耀并不具特别意义,他只知道既然要做,就必须全力以赴,也愿将自己贡献给国家,尽心保卫社会大众的安全。

 宋耀将近十二个小时未合眼,因为他带领部下突击各非法营业场所。

 直至凌晨两点,他才回警局,而且累得全身都酸痛。但他怎么也预料不到他的生命将有一个惊逃诏地的转变。

 他的位子上出现了一个趴着睡着了的小女孩。

 他脑中即刻浮现三年前的梦雨涵。

 当时她浑身脏兮兮的…但眼前的女孩垂着两条发辫,出玉颈,穿着学生制服,倒也一身干净,与当初的小可怜是不相同的。

 “她怎么了?”他指着她,随着走近一瞧,他惊呼。“你们怎么可以铐住她的手?”她的一只手被铐在椅子上。

 宋耀看到她左手腕间有很深的瘀血,显然是经过一番挣扎。

 “她寄养家庭的母亲,控告她杀人,她拿尖刀刺她寄养父亲的大腿。”一位警员对他报告。“这是她的基本资料。”对方把资料本递了过来。

 宋耀接过随手一翻—

 梦雨涵!

 她是梦雨涵?

 他的脸色铁青,一股脑地解下她的手铐,雨涵还未完全清醒,他已凌空抱起她,笔直跨前,朝向审问室。

 雨涵没有尖叫,也没有拳打脚踢,因为来自那男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特有体味—是她永远忘不了的。她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

 办公室里其它的警员无不傻了眼。

 向来对女人不给好脸色的“铁人”竟然毫不费力地就使那个发起狂来会把一切搞得天翻地覆的疯女孩制伏得如此乖巧服贴?

 坐在审问室椅上的梦雨涵看来是长高了,也变得丰腴许多。

 显然,这三年,她的寄养父母把她照顾得相当好。

 她由一个枯黄干瘦的小难民体型,蜕变而为亭亭玉立的少女模样,披肩秀发,柔顺又有光泽,将来必是一位道地的美人儿。

 唯一不变的是,她的双眼仍写着“保护我”的强烈期待,以及一脸的冷漠。好像长久处在寒冬之中。

 难道她过得并不快乐?宋耀纳闷着。

 “你的杀伤力太强了!”宋耀严厉斥责。“三年内,你连续犯下两件案子。第一件是纵火,毁了家也毁了你继父的脸;第二件,你严重伤了你寄养父的大腿…”他的正义之声一发不可收拾,最后划下一句:“梦雨涵,你有暴力倾向!当初不该为你找寄养家庭,而是应该把你送进疗养院,是不?”他震耳聋的狂吼。梦雨涵依然没半点想“开口”辩解的意思。

 宋耀暴跳如雷。“幸好,你只有十二岁,否则,一到十三岁,是必须被送进感化院的,那时,一切登记在案,这辈子你也别想除掉污点了。”

 雨涵抬起头,桀傲不驯地瞪着他。

 “瞪?你还瞪?”宋耀发飙了。“做错事,不知悔改,你还跩什么?你这样子像不像个小太妹?”梦雨涵真的把宋耀给惹了。这一“训”可能会把任何人给折磨至死,没有人能忍受这样的?秃湔ā?br>
 何况是一位区区十二岁的小女生,哪会受得了?

 室内光灯“啪嚓”全亮起,应该是天黑了吧!

 雨涵用耳朵倾听一切。

 包括:眼前这位“正直”警官的责备、批评。他愤道:“你是一个废人。”

 “别再‘念’了好吗?”她极力低嗓音,显然已忍受得够久了。

 她说话了!

 这叫宋耀内心无比撼动。

 原来她不是哑吧!

 她的声音低哑,沈静中带着柔美,有股特殊的吸引力。

 宋耀第一次觉得,这“女”孩,有着让人手足无措的美。

 “我不是故意的。”她又道。“我不是故意的,请相信我。”她眼中带着无奈与祈求。

 “你当然不是故意的。”宋耀声嘶力竭。“每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人伤害了别人都强辩自己不是故意的,因为控制不住嘛!就是喜欢看到血腥场面,没有这样就无法足…”

 “够了!被了!”梦雨涵发疯似地叫停。

 “你们为什么都不相信我?”她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宋耀一愣,不知所措,反倒像是自己做错事一样。

 随即,从她清澈的黑眸中,迸出两道愤恨的怒火。

 “我让你知道“事实。””

 她起裙子及学生服,宋耀咬住下,双眉蹙成一条直线。

 “他想碰我,我不答应,于是就把我捏伤…他甚至要我陪他睡…”她泪水潸潸。“我一不肯,他就揍我,最后我实在无法忍受就…就拿刀刺他大腿…”她激动得语无伦次。

 “这是我的错吗?你们根本不问清楚原因,就大剌剌地指责我,说我是个疯子…”她已泣不成声了。

 宋耀一阵心疼。“雨涵!我…”他想开口说抱歉,但下一刻,雨涵整个人已栽进他的怀中,昏厥了过去。

 “医生,她要紧吗?”宋耀语气急切。

 “别担心,她什么大碍。”医生道。“只是太久没合眼,没进食,加上体质过虚,血太低,突然的情绪过于愤才会昏厥。”

 宋耀自责万分,愤力以拳击墙,懊悔不已。

 她只不过是一个小女孩,而他却把她当成大恶不赦的杀人犯一般的审问,十二个小时下来,她那瘦弱不堪的身躯岂能耐得住?

 他强自镇定地点头,又忧心忡忡地问:“她…其它的伤…”

 “还好。”医生简单道。“只是一些皮外伤,很快会复原的。”

 “那她…”他突然双颊嫣红问不下去。

 医生犀利的眼光一看便明白他的意思,释然道:“放心,她很会“保护”自己,并没有受到那方面的伤害。”

 “真的?”他双眸发亮,紧绷的心弦霎时松了一半。“那就好。”

 他并没有发觉,自己在潜意识中是如此地在乎梦雨涵?

 而她的身影早已悄悄地,毫不知会地进入他的心房了。

 回到警局后,宋耀发呆又沈思好久。

 这个案子变得棘手多了。

 因为牵涉到梦雨涵,致使他心思紊乱,反而不能漠不在乎。

 他向胡局长提出这件个案。

 表面上佯装冷漠平常的口吻,内心却是热血奔腾。

 “办案讲求实事求是,这社会有太多需要打抱不平的地方了,我劝你…”胡局长一语双关道。“我劝你另外帮她找个寄养家庭,也就够了。”

 宋耀表情愕然。“就这样?她…”

 “你要说什么我都明白。”胡局长反声制止。“你要了解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社会上薄情寡义者到处充斥,梦雨涵只是一个小例子,你不用大费周章,更不需大惊小敝。”他淡淡说道。“宋警官,不要把你的“大”能力,发挥到“小”地方,我们更需要你的英勇,贡献在除暴安良上,有线民查报,现在正有大批走私火,正从东北角上岸…”

 宋耀用力一拍,桌面杯震物移,他二话不说,拿起警帽,旋身而出。

 留下一脸错愕的胡局长猛摇头,宋耀,果真是择“善”固执得可以。

 梦雨涵让宋耀失了方寸。

 他儿没有发觉到自己微妙的改变。

 他只是很“单纯”地告诉自己,绝不能让“小可怜”在外,如果可能,他愿意收养她。

 但这谈何容易?

 他是单身,就凭这点,社工人员绝不答应;若做她的监护人…也一定要梦宇认同才可。

 他伤透脑筋。

 从不为“女人”烦心的他,这可是生平第一次。

 最后,他决定找姚毅来一起解决问题。

 姚毅很热心,特地从高雄赶来台北,与他一起研讨并询问律师许多相关的监护问题。

 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反正,就是需要梦宇的盖章,认同。

 宋耀决心要找到梦宇。

 没想到一切顺利得很!

 这一天,当宋耀回到警局时,一群非法贩卖安非他命的氓,已被抓回警局,总共有二十几个毒鬼。

 梦宇正是其中之一,他脸上的疤痕果真骇人。

 宋耀使用正当的“非法”手段,迫使梦宇乖乖地签字盖章。他还痛哭涕地感谢宋警官收留了雨涵。

 之后,宋耀亲自送他入狱。

 将会有好一阵子,任何人都不会见到他。

 他大摇大摆地走进医院。

 站在病房前稍做停顿,他还不敢太“放肆”地冲进门,怕面对的是雨涵冷漠怼怨的双眸。

 他首先探入一个头,接他的是雨涵那双人大眼。

 幸好,她没什么反应,只是空木然地盯着他。

 他松了口气,显然,情况还不是很糟。

 他进房佯装若无其事道:“要出院了。”

 她摇头,柔柔的声音再次触动他的心弦。“我可以不出院吗﹖不然!你送我去孤儿院好了!”

 “不行,我要送你回家。”他坚决道。

 “回既檛”她脸色倏地惨白,好似被闪电劈到。“不!我…”她猛摇头,大颗的眼珠滚落下。“不要!不要!”

 “不许哭。”他幽默又严肃道。“从今天开始,我是你的监护人,一切都得听我的,不准有意见。”他有些尴尬而显得僵硬地,像个军人一样的命令道。“我会给你一个温暖的家,现在我数到三,你要的话,就乖乖跟我走。”

 当他数到一时,梦雨涵毫不迟疑地从上跳下来,数到二时,已拉住他的衣角。数到三时,两人一起迈开大步,离开医院。

 他依承诺给梦雨涵一个家。

 他在仁爱路上的高级学区旁买下一幢小鲍寓。

 理由很简单,他要梦雨涵上明星小学、明星国中、穿绿制服,再念公馆的那间大学…

 自此他便住宿在小鲍寓,陪伴并“保护”雨涵。

 所幸,从毕业后,他因为工作过于忙碌,几乎很少回新店坪林老家,父母亲也能体谅他“尽忠报国”的忠心,而且又屡传“功勋”二老自然放心,反正“男儿志在四方”嘛!只要知道儿子们正当做人、平安健在就足够了。

 也许,就是太成功了,孩子们个个对父母高举…“不要结婚”的旗帜。

 这才正是令二老伤透脑筋的地方。孩子们出门在外,二老从不叮咛什么,只是很莞尔、很意有所指地道:“只要你们需要爸妈,记住,爸妈会永远张开手臂,敞开大门,你们随时回来。”

 现在,宋耀买房子,又做梦雨涵的监护人,以他木讷呆板的个性,没有让家人及其它同事知道,其实也是避免引起一场不必要的风波,有道:“人言可畏”一个单身男子带着一名少女,可以猜臆“结果”如何了。

 他希望梦雨涵能在安静平和的环境中,快乐地成长。

 不过,事情却没他想的如此单纯。

 大男人带小女孩?那可是相当辛苦的。

 他花了一番心思布置小女孩的房间,粉系墙壁、家具及许多玩偶接着梦雨涵。

 雨涵的兴奋自不在话下,从此对“耀哥哥”更是充尊敬及莫名的崇拜。

 一切的生活都还顺利,宋耀生活依然夜忙碌,而雨涵也从不多说什么或闹别扭,她很乖巧懂事,并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她也接管了家居生活的清扫及三餐,以致宋耀深夜回家时,都会看到饭菜摆在餐桌上,并有字条留言:“请耀哥哥把饭菜放入微波炉加热,即可食。”

 虽然,住在同一屋檐下,宋耀几乎也无法分心去关心、照料她,反让宋耀觉得,是雨涵在照顾他。

 只除了…

 “天!这是你的成绩?”的红字,令宋耀傻眼。

 她忐忑不安地把头垂得老低。

 “你这样怎么上国中?以你的程度,别说是明星国中,恐怕连一般学校都挤不进去,你知道吗?”他跌进沙发里,无奈地用手摀着额头。

 他不能发火,因为…光看雨涵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也就认了。

 他没有察觉,事实上,雨涵天生有一股“耐人寻味”的魅力,会让人不自主地喜欢她、爱上她,任她为所为而毫无怨语,这也是她后会成为偶像的主因。

 他叹了好长好长的一口气,终于说话了。“去把课本拿过来,我帮你补习。”

 她迟迟不肯移动,宋耀反应很尖锐,疾步走到她房间,把书包拿来打开一看,他叹的气更大了。

 “你的课本呢?都跑去哪了?书包内为何都是一团一团的垃圾?”他责斥。

 “才不是垃圾。”她的嗓音有本事让人软化。“我喜欢收集这些碎布花,它们好美。”她把“拉圾”倒出来,铺地面,然后蹲下来拼拼凑凑一番。

 “耀哥哥你看,这是不是很美?”在她的巧手下“垃圾”竟被她拼成一件衣服的形状。

 听到她的声音,他更是怒气腾腾。“好!“垃圾小雨涵”除了这项嗜好以外,念书更是重要,它能让人得到心灵的启发,变化你的气质…”这些陈腔滥调,雨涵在学校已听师长叨念过一百遍,一千遍了。

 她柔顺“虚伪”地倾听着,等宋耀叨念告一段落,她才出其不意地道:““废物耀哥哥”我真的很讨厌念书。”

 他一听她冠给他的“新名字”顿时失笑出声,竟忘了该“训诫”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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