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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沈落霞眉目淡淡扫向他,意外地对他的问没发脾气“反正你又不是他,如今刘彪又已将你当作了他,就算我再找真的来都没用了,我的计划已经被你毁了,你还问那些做什么,有这时间还是关心下自己吧。”

 “我?我有什么可关心的?”

 “你的那条腿已经没知觉了吧,以为我没看见吗?刚才刘彪拉起你后,一直踩着你那只受伤的脚,他想看你痛苦,要你求他,然后嘲笑你,他捏你、捶你,但并不表示不会对你的伤处下手,他就是那种人。”

 鸠明夜一笑“我还真以为你没看见呢,也不来救我。”

 “我救了你,谁来救我呢。”沈落霞说,意有所指地望向他。

 鸠明夜耸耸肩“也许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但愿了…”她说。

 沈落霞就是大概料到,刘彪得知消息后会第一时间找来,才一大早跑来这里先待好一切,鸠明夜是不清楚,如果真的是白秀在这,他会不会配合沈落霞说这个谎?也许如果真是他在这里,她对他说的又会是另一番话。

 有一些她一定要找鸠白秀的原因,她不愿意说,因为他不是本人,那他也就不再去打听,反正以他看来,这批马贼的成分很不单纯。

 沈家和刘家虽说关系好,毕竟是两派人,沈家昨天抓了他,隔天一早刘彪就已经找上门来,也许是他的消息灵通,也许是沈落霞的人里,有人并不是真心视她为头儿,早就另有东家。

 这种事是很常见的,而沈落霞本人对此也应该看得很透,不然她不会比刘彪更早做好准备,看来她的这个“头儿”当的也并不潇洒。

 反正这些事也与他无关,鸠明夜虽然觉得沈落霞有点可怜,但他毕竟比她更无辜,有这时间想她还是算算,鸠家派出来找他的人大概什么时候会到吧,显然即使知道他并不是鸠白秀,沈落霞也没有放了他的打算。

 不止没那打算,守在门外的人还又更多了些的样子,不过有一件值得欣慰的事,就是沈落霞离开后不久,有个小汉子给他送来了外伤药,他一问之下,这药还是“回药堂”买的,看来质量很有保证。

 两天后,鸠明夜的脚好了不少,下地走路起码已不成问题,这期间都是那个小汉子在照顾他,每次他问起沈落霞在哪,他都说:“不知道,头儿很忙很忙的”

 “你们头儿到底哪里忙了?她不是每天晚饭前都会回来吗?”

 鸠明夜对自己的耳力很有信心,而沈落霞回她所住跨院又必须经过他这个院,每次都听她很有精神地大声骂人,时间都在别人给他送来晚饭之前。

 “可头儿回房后,就不允许任何的打扰啦,她的饭菜也是跟鸠公子你一样,是送到房里吃的,都是隔天早晨才将碗碟收走。”

 “怎么,你们头儿是晚上见不得人吗?”其实他只是想知道,她到底要怎么处理他。

 小汉子想了想“头儿以前不是这样的,都是在外面随便吃一口,回来很晚,想想也就是鸠公子来的这几天才变这样的…我想也许是在筹划和鸠公子的亲事吧,白天镇上要处理的事多,可没那时间呢。”

 鸠明夜一口水差点了,着实被这小汉子丰富的想象力吓到“好啦好啦,我相信你是真的不知道了,有空告诉你们头儿,叫她别忙得太过头把我给忘了,我这个大活人可是快闲出毛病了!”

 小汉子一听,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公子放心,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你也是我们的头儿,头儿为了将公子‘寻’来,当初可是常跟帮里的人吵架呢,她这么重视你,又怎么会把你忘了!”

 鸠明夜一愣,顿时,不适感传遍了全身。

 他…他这可不是在吃味闹别扭啊!有没有搞错,他看起来很像是个见不着夫君就哭哭闹闹的的小媳妇吗?

 鸠明夜因那小汉子的反应,郁闷了好久,可能是他真的太像一个怨妇,叫那小汉子心生怜悯,隔天,他的房门又被沈落霞踢开了。

 沈落霞红着脸,眼里着火打断了鸠明夜的早饭“你是跟小四说了些什么!”

 鸠明夜看了她一眼,放下筷子,念经一样说道:“他是不是跟你说,我想你想得食不下咽,人都憔悴了不少,希望你有时间的时候能过来陪陪我,难得我们团聚了,应该多相处,多恩爱才对。”

 “你!果然是你教的!”沈落霞的脸更红了。

 “我想你应该关心一下自己的手下,平时都看些什么书吧,你看我哪里像食不下咽的样子,我胃口好的很,倒是你几天不见憔悴了不少,不会真是为婚礼忙昏了头吧?”

 沈落霞最受不了他这种怪气的揶揄,但要还嘴又不知该从哪还。

 “沈帮主打算怎么处理我?不会真的要跟我成亲吧,你都不曾问过我在家中有无妾。”

 沈落霞提了口气,上前从他手中拿过筷子,住桌上一拍,道:“小四还跟我说,你闲得和八年没上过磨的驴一样,再憋下去怕会憋出病来。”

 “哦?他形容的倒是贴切。”

 “也对,你脚伤初愈,是该适当地活动一下了。”

 鸠明夜眼一亮,她不会是打算放了他吧?

 鸠明夜被沈落霞提上街,之前还换下他那套缎面的蓝衫,穿上了普通的布衣,跟在沈落霞身后,给她记帐!

 这真是一头雾水啊!这个姑娘做事总是这么不按常理出牌吗?依她所说,管帐的先生家里要添新丁,因是老来得子兴奋的有些过度,常常把账本上的数搞错,把壹写成柒,这种事都已经不新鲜了,再让他碰账本还不如没账本,于是沈落霞放他假,叫他专心陪夫人去了。

 管帐先生歇了,别人又都各有各的事,没事的大多也是大字都不识一个,帮不上忙,这么想来,很闲又能记帐的人眼前就有,又为什么不用?

 每个月底是沈家作帐的日子,没个人跟着不行,鸠明夜就很幸运地被派上用场了。

 他一早被沈落霞揪出大门,被命令一路紧跟她,这镇上多是她的眼线,如果他想跑后果会很惨。

 他们先去了菜场,鸠明夜备好纸笔,准备写沈落霞这个月收的保护费数目,结果她只是去买菜的,在菜场还很受,沈姑娘长,沈姑娘短的。

 “怎么买菜这种事,都要你亲自负责吗?”他们从菜场离开后,鸠明夜好奇地问。

 “本来是不用,但今天正好要来这边,也就顺便了,能自己做的事,为什么要麻烦别人,厨娘要做的事也很多。”

 这么想想,在沈家帮忙的人就那几个,其中一个跑腿的小四还是个孩子。

 小四说他是个孤儿,一路乞讨到太合镇,在还剩一口气时被沈家老爷带回了家,之后就一直留在了沈家。

 每一次来这个镇上时是个晚上,之后就一直没出过门,这还是鸠明夜头一回仔细地观察这个不大的镇。

 事实上,这里比他想象的要来得热闹,也要来得安宁,中午,沈落霞带他去一间街边的小铺吃牛面,要不是上面的老板那张面孔太过眼,鸠明夜都快忘了这镇中藏有许多马贼。

 那老板不就是那天的那个叫虎六的大汉!

 虎六看了他一眼,也没理他,只把面放到沈落霞眼前时,顺便说:“头儿,这个月是二十两。”

 “知道了,比上个月好了些呢。”沈落霞点点头“还有说了多少次,别再叫我头儿了。”

 虎六继续去作他的面,鸠明夜好奇地盯着那锅前大汉黝黑的背影,试着将他和那天凶神恶煞的人联系到一起。

 “有什么好看的,快吃,吃完了还得去别处。”沈落霞吃得很急,但动作十分秀气“一会把银子数记在帐上。”

 “什么数?那二十两?”鸠明夜猛地醒过闷来,这就是让他记的帐啊!

 他家也是做生意的,对于记帐这种事,他已经形成固定印象,怎么也没想到街边连个顶子都没有的小摊贩,也要记帐!

 “嫌少?”

 “哪有!生意嘛,都是从少到多的!”鸠明夜低头吃面。

 “是很少,但总会好的。”沈落霞喃喃自语道,望向这条街道,这条街有数家这样的小摊贩“前年官府改道,太合镇正位于这条路的必经之道,这里的人总会越来越多,多到只靠着赚路人的生意,也能养活自己一家老小的地步。”

 “不做马贼了?”

 “你想说劣难改?”

 “我没那么说。”鸠明夜看到她眼中闪闪发亮,那是一种怀有无限期望的光芒,她不是在说漂亮话呢。

 只不过那晶亮的眼,放在那张消瘦的脸上,看上去格外叫人心疼。

 真怪了,他竟然会心疼?

 鸠明夜歪歪头,在战场上的这些年,他知道太多人只是为了能有一口饭而参军,然后连个名字都没来及留下,就死在了战场上。

 看惯了这种事的他,到如今还会有这种为某人某事而心疼的感觉?忽地,他笑,因为这并不是什么坏事呢。

 “鸠明夜,你知不知道自己正笑得很恶心。”

 “因为我高兴啊,而且,我还要做一件更恶心的事。”说着,他夹起面里的丸,在沈落霞眼前晃了晃,说:“看到没,这是我碗里的丸,然后我把它…放进你的碗里!”

 丸掉进沈落霞的碗里,他还在旁边鼓躁着“一定要吃掉啊,不能浪费,不然虎六会伤心的,怀疑自己手艺不行,你要给下面人信心才是。”

 “神经。”沈落霞扫了他一眼,挟起那丸就咬了一口,还连吃了好几口面,吃得很带劲的样子。

 哎呦!都忘了她是在马贼群里长大的姑娘了,那可不是普通的姑娘,怎么会在乎从爷们碗里挟出的东西!

 该遗憾吗?看她为气他似地更加大口地吃着,鸠明夜笑得好开心。

 一下午,鸠明夜都跟着沈落霞在镇上各处转来转去,其实记帐的事并花不了很长时间,可沈落霞总是不能顺利回家。

 卖蔬菜的和卖水果的吵了起来,顺手都把刀了出来,非要拚个你死我活,她到了,也了刀,那两个汉子便都停了手,还一个劲地说好话陪不是。

 王家嫂子大病初愈她要去看,陈家媳妇闹着要回娘家她要去劝,她说,当年他爹带着这些人来到太合镇时,太合镇只是个被人废弃的小镇,什么都没有,这些人跟着他爹留了下来,他们都是她的家人。

 等到头快要落下,忙得像陀螺一样的沈落霞猛地停住,转而往家赶。

 她走得很快,可后面并没有什么在追,鸠明夜跟着她莫名其妙地回了家,他都忘了自己原是打算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溜走的,结果看她走了他还拚命去追,生怕追丢了一样!

 经过他所在的跨院,沈落霞吩咐人看好他后,自己急忙忙地也回了房间。

 夜半更深,鸠明夜在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总在想着白天的情景。

 加上这些天从小四那套来的话,他对于这镇上马贼的印象已经完全改观,曾经他们真的是马贼没错,跟着沈落霞的父亲干着没本钱的买卖,也曾遭官府围剿,索及时逃走,没造成太大的伤亡。

 沈落霞的父亲带着弟兄离开了山中的据点,知道回是回不去了,而另一处藏身的地方又哪是那么好找,当时的沈父已经萌生了解散这帮兄弟,各自去做正经营生的打算,明了这种吃了这顿没下顿的活,不是长久之计。

 在这样的契机下,他们发现了这座被废弃的小镇,当时官府还未修那条新路,小镇地处偏远土地又不适合耕种,镇上的人大都迁去了别处。

 马贼在这里重新安顿下来,沈父认为这是个契机,将这视为老天给他们的一次机会。

 经过三年的努力,马贼的习未改,可很多人已经渐渐适应了,这种不能大鱼大,但起码得已温,不用整担心自己没命回家见老婆的日子,可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的头儿,沈落霞的父亲旧病按发,在一个夜里无声无息地去了。

 沈落霞自小受父熏陶,自然而然接下了这个“头儿”的位置,但她辈分毕竟不够,帮里很多她要叫叔叔伯伯的人又怎么会服她?更别提还有部分人一直不于这种市井小民的生活,这下,带头的人一死,这些人的不也跟着发出来。

 沈落霞一个年轻姑娘,凭着一股的“拗”劲,硬是了下来,想想还真叫人佩服。

 鸠明夜想着这姑娘,将来要如何应付这一堆堆的事,想得竟然失眠了…

 真是怪了!他从上翻坐起来,看外面已近子时,自己仍无一丝睡意,反而起了无以名状的焦躁。

 他起身喝了杯水,越发的清醒。

 她的事与他有什么关系?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爱瞎心了,难道真是闲出了问题?

 推开门,两个守在门外打盹的面孔眯开眼皮瞧他。

 “茅厕。”他说

 他们点点头,又睡着了。

 说到底他又不是他们的敌人,说是客人还差不多,这些人对他的看守已经是走走形式,鸠明夜并没去茅厕,得到这些看守的信任,自己的脚又好得差不多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再留在这里,事情会大大地不妙,具体怎么不妙他也不清楚,总之就是有这种感觉。

 他本想去马房,可出了跨院,人就停住了。

 怎么会这样?他抬头看天,再望向直对他的那间屋子,这个时间,沈落霞的屋中还亮着灯?

 那窗内透出的烛光是千真万确的,光内并不见人影。

 “真是个勤奋的姑娘。”他想,她大概是在对帐之类的吧。

 他本该在乎的是,这姑娘没睡,那会不会对他的逃跑大计有影响,但实际上更吸引他的是,姑娘的房中怎么会传出呻

 那声音很轻很轻,要不是他耳力不错加上此时够静,离这么远,他又怎么注意得到。

 那细声的呻是隐忍的痛苦,难道这就是她每晚早早回房的原因?鸠明夜自认自己的好奇心在孩童时期已经用得差不多了,可他仍忍不住朝沈落霞房前走去。

 那呻声越发清晰,站在她的门前,就算不用心也能听得清楚。

 “谁在外面?”凌厉的喝斥声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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